办事项目描述 |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申请人偿还贷款办理。 | ||
办事机构机构名称 |
学生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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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点 |
生活区H楼1楼 |
办理对象 |
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和未缴纳学费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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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 |
86877105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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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校园地助学贷款9月—10月 生源地助学贷款 8月—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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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本人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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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校园地助学贷款
(1)申请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准备相关材料
(2)学生事务中心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的相关表格
(3)银行贷款审批
(4)学生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对进行感恩、诚信教育
(6)发放贷款
(7)毕业前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2.生源地助学贷款
(1)学生向当地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2)贷款回执单交于学生事务中心
(3)学校统一录入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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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 |
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 ||
贷款用途 |
原则上用于贷款学生当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 | ||
办理期限 |
校园地助学贷款入学日期至11月,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入学前自行前往当地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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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处理 |
办理部门告知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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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助学贷款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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