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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助学贷款申报办理

办事项目描述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申请人偿还贷款办理。

办事机构机构名称

学生事务中心

办事地点

生活区H楼1楼

办理对象

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和未缴纳学费的学生

投诉监督

8687710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校园地助学贷款9月—10月 生源地助学贷款 8月—9月

办理形式

本人现场办理

办理程序

1.校园地助学贷款
(1)申请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准备相关材料
(2)学生事务中心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的相关表格
(3)银行贷款审批
(4)学生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对进行感恩、诚信教育
(6)发放贷款
(7)毕业前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2.生源地助学贷款
(1)学生向当地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2)贷款回执单交于学生事务中心
(3)学校统一录入系统办理

贷款额度

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贷款用途

原则上用于贷款学生当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

办理期限

校园地助学贷款入学日期至11月,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入学前自行前往当地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办理

办结处理

办理部门告知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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