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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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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 2014-10-31 10:00:00      点击: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校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 “平安校园”、“和谐育英”建设,促进学院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舆情危机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紧急事件。
按照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性质,主要分为以下七大类。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因台风、暴风雪、暴雨、寒潮、雹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2.公共安全类(或称群体事件类)。主要包括因政治事件、学校管理、民族关系、邪教渗透、群体暴力等引发的如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职工罢工以及师生员工罢餐;******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煽动、闹事;骚乱与动乱;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集体离校出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因学校管理方面的不规范、不到位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其他。
3.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在学院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环境污染造成的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师生因谣言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心理恐慌等心理卫生类等。
4.违法犯罪类。主要指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包括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爆炸与恐怖袭击;学生陷入传销、受骗上当事件;劫持人质事件;偷盗、抢劫等事件。
5.意外事故类。主要指因各种原因突然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类事件。如交通事故;学生自杀、学生坠楼、溺水、触电;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学生实习或参与社会活动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学生就业期间的意外事故;学生失踪;实验室安全事故;考试泄密事件等。
6.涉外关系类。主要指涉及到中外关系的突发事件。
7.公共关系类(或社会关系类)。主要指由于以上6类事故或者不实言论等所导致的学院与社会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对立,对学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舆情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重在预防,快速反应。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物质等方面全面加强各种预防措施,在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的实力,提高工作效率。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思想、组织、预案、物资等各项准备。立足于防范,尽早、尽快发现安全隐患。
2.统一指挥,分层负责。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负责学院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学院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全面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形成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各部门根据职责和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助。
3.以人为本,安全优先。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组织救治。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立足基层,有效控制。坚持把重大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就地解决、不扩展,一旦发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治安秩序失控和混乱。相关事件处理的部门和负责人,深入一线,掌握事件,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5.立足实战,加强演练。要结合实际,把握规律,讲究实效。按照预案规定,定期不定期开展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预案。
6.分类处置,依法规范。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判明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快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处置措施。遇到一时难以定性的问题,以控制事端和稳住局面为原则,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学院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可实施的指导性文件,由党办院办负责制定。
2.学院专项应急预案。学院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学院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重大突发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由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报学院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项预案将不断补充完善。
3.各部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急预案是学院各部门根据学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各部门制定,报学院备案。
4.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会议、庆典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学院审定备案。
(六)实施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院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学院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总指挥:党委书记、院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院领导
副总指挥:相关院领导
成员:院办、宣传信息处、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主要负责人,相关分院院长、系主任和书记。
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学院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学院各部门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4)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听取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的报告,分析、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作出决定,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信息收集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联络接待组。
1.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院办,由院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展开工作;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动向,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态发展情况并提供给指挥中心;
(3)根据事故现场的信息,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展开工作;
(4)负责指挥中心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会议的召集和记录,督促有关事件的落实;
(5)在搞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在接报事故发生的两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信息内容要求准确、及时,并随时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6)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并根据指挥中心的指示向有关部门作出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关注、掌握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与宣传部门共同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8)写出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后评估工作;
(9)处理事故现场其他事宜并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宜。
2.现场处置组
组长:学院总值班或保卫处负责人
按事态性质、范围,根据指挥中心的决策,立即组成一个或多个现场处置组,一般有事发现场处置组和医院现场处置组。
主要职责: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学生处、宣传信息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或分院、系主要负责人展开工作;
(2)根据指挥中心的决策,执行现场指挥,直接参与制止和平息事态或现场救援工作;
(3)根据事态情况,保护现场,必要时可封锁现场。
(4)收集掌握各个现场的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5)根据现场临时出现的情况,提出现场处理意见,采取应急措施。
3. 信息收集组
组长:学生处处长
主要职责:
(1)会同宣传信息处、相关部门或相关分院、系负责人,做好掌握学生总体信息,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调配学生辅导员力量,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把掌握的信息及时报指挥中心;
(2)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的动向;
(3)关注事件主要人物的动向;
(4)搜集其他相关的信息;
(5)及时与事故单位沟通。
4.信息发布组
组长:宣传信息处处长
主要职责:
(1)信息发布组接到指令后,启动部门应急预案,协助事故单位展开有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2)对整个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3)关注新闻媒体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和社会、师生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
(4)负责做好对新闻媒体的联系接待工作;
(5)做好对宣传报道的总结工作,报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5. 联络接待组
组长:事发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做好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参与抢救单位的联络接待工作;
(2)指导事故部门做好对当事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特别是做好对伤亡者家属的安抚接待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处处长
主要职责:
(1)根据对事件的预测,做好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物资储备工作;
(2)每年把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的资金按一定的比例列入财务预算;
(3)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专项预案,对物资进行调度,包括对人员撤离和紧急避难所的调度工作;
(4)事件平息后,要求事发单位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作出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财务运作报告;
(5)提供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的各类交通工具;
(6)提供网络技术支持;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7.机动力量组
由指挥中心指示,临时抽调有关部门或人员组成后备力量,听从指挥中心的调遣,负责后续力量的补充。
三、运行机制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下,全院各部门各负其责,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扩大应急、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方面。
(一)信息报告
全院各部门要充分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故所在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学院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校园110、学院总值班、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办公室作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校园110、学院总值班、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接到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及时做好按规定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沙高教办及有关单位上报信息的工作。
(二)先期处置
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作好启动相关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
1.预案分级响应
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发生I级(重大)、Ⅱ级(较大)突发事件一般应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或总体应急预案,相关部门的预案必须启动;发生Ⅲ级(一般)突发事件,一般应启动部门应急预案,有关专项预案视情启动。
2.等级划分
Ⅰ级事件:Ⅰ级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严重社会危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1)属于Ⅰ级事件的自然灾害:发生地震、海啸、飓风风暴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发布台风红色以上预警信号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2)属于Ⅰ级事件的群体性事件:学校内集体聚集失控,并未经过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示威、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的群体性事件。
(3)属于Ⅰ级事件的公共卫生疾病:一次中毒10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出现20人以上不明原因传染病;出现100人以上的心理恐慌问题。
(4)属于Ⅰ级事件的治安安全事件:10人以上陷入传销;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网络遭受病毒攻击陷入瘫痪48小时。
(5)属于Ⅰ级事件的师生意外事故: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
(6)属于Ⅰ级事件的涉外事件:涉外事件均属于Ⅰ级事件。
(7)属于Ⅰ级事件的舆情事故:学生内部bbs、大的新闻门户网站、大的社区论坛出现与事实不符,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舆情事件。
Ⅱ级事件:Ⅱ级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1)属于Ⅱ级事件的自然灾害:发布台风黄色以上预警信号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2)属于Ⅱ级事件的群体性事件:校园及周边不安全因素引发的上访、聚集等事件。
(3)属于Ⅱ级事件的公共卫生疾病:一次中毒5人以上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不明原因传染病;出现2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心理恐慌问题。
(4)属于Ⅱ级事件的治安安全事件:5人以上10人以下陷入传销;网络遭受病毒攻击陷入瘫痪24小时。
(5)属于Ⅱ级事件的师生意外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未出现死亡案例的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6)属于Ⅱ级事件的舆情事故:学生内部bbs出现与事实不符,影响学校声誉的舆情事件。
Ⅲ级事件:Ⅲ级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和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上述Ⅰ、Ⅱ级以外的突发事故都属于Ⅲ级事件。
(四)响应程序
重大事件(I级)发生,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或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现场指挥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信息收集组迅速收集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信息发布组加强网络监控;联络接待组及时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家属,做好家属的接待工作;后勤保障组全力以赴提供后勤支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直接深入现场指导工作。
较大事件(II级)发生后,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或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指挥中心办公室要在两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信息收集与预警组迅速收集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上报指挥中心,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信息发布组加强网络监控;联络接待组及时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家属,做好家属的接待工作;后勤保障组全力以赴提供后勤支援;根据事态的变化预发展,指挥中心副总指挥直接到现场指导工作。
一般事件(III级)发生后,启动部门应急预案。事发部门向分管领导汇报,在两小时内将信息报送到院办。
(五)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报告,请求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或下沙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援。
实施扩大应急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机动力量组及时投入应急,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结束
学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指挥中心办公室向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七)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八)调查评估
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中心办公室要会同事发部门,对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作出报告。
(九)新闻发布
由学校负责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指挥中心信息发布组会同宣传信息处管理。必要时要在现场设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没有设立新闻中心的,也必须指定专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充分重视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十)总结归档
学院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中心将一次事故处理的全部过程,按一定程序进行科学归档,保留史料,方便日后查阅。
四、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
保卫处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学院保卫处负责治安保障,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师生、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2.应急后备力量
学院辅导员和学生志愿人员是突发事件的后备力量。
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时,由本单位按照预案调动有关部门的应急人员进行处置。
五、宣传教育
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防灾应急手册,普及基本的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公布报警电话,开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课程,使师生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预案演练
从实战角度出发,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预案演练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每年至少选择一个方面的预案演练一次,并对预案进行修正与补充。建立一支抢救、应急小分队,每年进行技能培训,以不断提高抢救、应急等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责任与奖惩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二)本预案由院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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