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描述 |
应征入伍报名、学费补偿、学费减免 | ||
办事机构机构名称 |
学生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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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点 |
生活区H楼1楼 |
办理对象 |
应征入伍,符合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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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 |
86877105 |
收费标准 |
收费(补办学生证10元,在校生证明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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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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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本人网上兵役登记、报名;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为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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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符合应征入伍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记性网上登记和报名,学校武装部组织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初检工作,学生选择参军入伍应征地,根据相关通知体检政审,最后批准入伍,秋季开学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毕业生除外)。
2.收到入伍通知书的学生在入伍前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并下载《应征入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经学校财务、资助管理部门审查、应征地人武部同意,交学校复审。
3.退役复学的学生在10月前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并下载《应征入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经应征地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同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资助部门审查后交学校复审
4.经上级部门评审通过并发文,在指定日期之前发放相关金额。 办理期限:以省厅发文为准,一般在9月申请、10月审核、11月上报,次年4月、5月发放资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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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以省厅发文为准,一般在9月申请、10月审核、11月上报,次年4月、5月发放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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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处理 |
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同意)/财务发放金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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