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0〕15号)文件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此次申报以院、部为单位限额申报,各单位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项重点,2~3项规划课题报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盲审,确定推荐1项重点课题,6项规划课题。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或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或联合申报。
2.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评审表》(用于评审),正文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
2.各分院、部于11月11日前将本单位确定推荐的课题电子稿发科研处周鹏处,电子稿以项目负责人命名,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3.学院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确定推荐课题名单,并予以公示。
4.确定推荐项课题负责人,要求11月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评审表http://www.zjyyc.com/uploadfile/2020/1027/20201027102340275.doc
科研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