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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发布时间 : 2020-05-11 09:07:36      点击:
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2019年7月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界定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编辑者所可能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

本标准适用于学术期刊论文出版过程中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和处理。其他学术出版物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剽窃

采用不当手段,窃取他人的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

伪造

编造或虚构数据、事实的行为。

篡改

故意修改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的行为。

不当署名

与对论文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为。

一稿多投

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

重复发表

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

3 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类型

3.1 剽窃

3.1.1 观点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的观点,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观点剽窃。观点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

b)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c)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减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d)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进行拆分或重组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e)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3.1.2 数据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数据剽窃。

a) 不加引注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

b)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些微修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c)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一些添加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d)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部分删减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e)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原有的排列顺序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f)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的呈现方式后不加引注地使用,如将图表转换成文字表述,或者将文字表述转换成图表。

3.1.3 图片和音视频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图片和音视频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音视频等资料。

b)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进行些微修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c)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添加一些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d)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删减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e)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增强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f)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弱化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3.1.4 研究(实验)方法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研究(实验)方法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

b) 修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3.2 伪造

伪造的表现形式包括:

a) 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片等。

b) 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

c) 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

d) 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注释、参考文献。

e) 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

3.3 篡改

篡改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使用经过擅自修改、挑选、删减、增加的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使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的本意发生改变。

b) 拼接不同图片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片。

c) 从图片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片的解释发生改变。

d) 增强、模糊、移动图片的特定部分,使对图片的解释发生改变。

e) 改变所引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

3.4 不当署名

不当署名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b) 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

c)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d) 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e) 提供虚假的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

3.5 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b) 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c)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d)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e)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期内,对论文进行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f)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

3.6 重复发表

重复发表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或说明,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

b)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c) 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出处。

d)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在多篇论文中重复使用一次调查、一个实验的数据等。

e)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等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3.7 违背研究伦理

论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伦理审批,或者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或者违背研究伦理规范,应界定为违背研究伦理。违背研究伦理的表现形式包括:

a)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伦理审批,或不能提供相应的审批证明。

b)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伦理审批许可的范围。

c)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等违背研究伦理的问题。

d) 论文泄露了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

e) 论文未按规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

4 审稿专家学术不端行为类型

4.1 违背学术道德的评审

论文评审中姑息学术不端的行为,或者依据非学术因素评审等,应界定为违背学术道德的评审。违背学术道德的评审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对发现的稿件中的实际缺陷、学术不端行为视而不见。

b) 依据作者的国籍、性别、民族、身份地位、地域以及所属单位性质等非学术因素等,而非论文的科学价值、原创性和撰写质量以及与期刊范围和宗旨的相关性等,提出审稿意见。

4.2 干扰评审程序

故意拖延评审过程,或者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发表决定,应界定为干扰评审程序。干扰评审程序的表现形式包括:

a) 无法完成评审却不及时拒绝评审或与期刊协商。

b) 不合理地拖延评审过程。

c) 在非匿名评审程序中不经期刊允许,直接与作者联系。

参考文献

[1] GB/T 7714—2015 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2] 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 中国标准出版社. 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第三版).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1.

[3] 汪继祥. 科学出版社作者编辑手册.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10.

[4] Francis L.Macrina. Scientific Integrity: Text and Cases in 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 Washington, DC: ASM Press, 2005.

[5] InterAcademy Partnership. Doing Global Science: A Guide to Responsible Conduct in the Global Research Enterprise. Princeton and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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