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公布学院2018年“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培养对象的通知
关于公布学院2018年“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分院、部,各处、室、馆:
根据学院《“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浙育英职〔2017〕60号),经各分院(部)推荐或本人自荐,教师职业发展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资格审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吕娜、傅志红、刘清华、宋国顺、沈晚笑、胡琼、朱娴、饶芸、刘立军等九位同志为学院2018年“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培养对象。
培养周期为本文件发布之日起的两年。学院推荐培养对象参加2018年国内访问工程师项目,在培养期内,须达到《“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培养要求。学校按规定给予项目资助经费,经费报销由教师职业发展中心审核,分管院长审批。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