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青年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尽快成长为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提升学院整体教学质量,学院将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推荐我院优秀青年教师作为资助计划的人选。请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0〕130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
一、 申报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教学或科研岗位上工作的青年教师。
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资助对象优先推荐。
二、材料要求
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并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教务处范素叶老师。
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并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教务处范素叶老师。
其他要求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07〕157号)执行(附件1)。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07〕157号)
2.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