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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0年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思路与对策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 : 2010-09-14 14:13:32      点击:
      建国以后,我国民办教育事业曾经一度跌入历史低谷,直至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民办教育事业才重获生机。上世纪八十年代,民办非学历、非正规教育先行兴起,九十年代以来,民办学历教育逐步发展起来,并呈现稳定增长的发展势头。民办教育的存在和发展打破了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初步形成了以公办教育为主体、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背景、成就与问题

  (一)中国民办教育的重新兴起和发展,是党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政府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大力推行改革开放新政策,领导亿万人民开展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极大地激发了全体人民赶超世界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烈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先后提出了“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逐步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

  1、全社会以教育资源短缺为特征的供需矛盾,是使民办教育获得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根本原因。[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培育和释放了人民的教育需求,但我国传统的国民教育体系在规模、结构和供给方式上都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特别是无法充分满足适龄学生接受高层次、高质量教育的需要,对普遍提高我国国民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产生严重制约,使我国沉重的人口负担难以真正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发展民办教育势在必行。

  2、中国社会的市场化转型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了经济体制条件。

  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孕育了新型的教育供给方式和教育消费方式,而且为整个教育事业注入了竞争、效率和需求导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动力。随着新经济主体的发展壮大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办教育正在逐步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投资和经营的重要服务产业,也正在逐步成为引导公众教育消费的重要领域。

  3、教育管理权限下放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体制背景。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在基础教育中逐步建立起“分级管理,地方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加强地方对本区域内高等教育的统筹和管理权限,教育事业发展被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这也就为教育举办权从政府体制以内走向政府体制以外创造了必要的体制条件。采取政府与民间“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来发展公共教育事业,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发展民办教育事业,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公共政策选择。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创制,对贯彻我国《宪法》的有关精神、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兴起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和规章;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这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二)十多年来,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较快,己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集聚社会资金、增加入学机会、扩大优质资源、搞活办学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来,我国民办学历教育呈现出快速、稳定发展的势头,集聚了社会资金,扩大了教育供给。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速度比较快。从1999年至2004年的五年内,按教育机构数,民办教育每年平均增长11.72%;按在校学生数,民办教育每年平均增长25.09%。其中,中等和高等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发展速度高于初等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参见附表1)。

  ───学前教育阶段,民办幼儿园的大发展为我国加速学前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999—2004间,民办幼儿园数的年均增长率为10.94%,在园幼儿数的年均增长率达19.77%。2004年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已占到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27.98%,为我国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义务教育阶段,举办少量优质、特色的民办教育满足了部分居民的择校需求。1999—2004年,民办小学学校数的年均增长率为13.12%,在校学生数的年均增长率为27.43%;民办初中学校数的年均增长率高达24.40%,在校学生数年均增长率为34.81%。2004年全国共有民办小学和初中10266所,在校生644万人,占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比例虽然不高,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家庭对优质、特色教育的需求。

  ───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民办高中与民办高教为教育的超常规跨越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与1999年比,2004年我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数增长了1170.66万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数增长了920.08万人,民办教育在此增量中所占比例均达到了15%左右。此外,全国还有约80万学生就读于可以颁发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学校。这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层次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按民办学校在校学生数(不含非学历、非正规教育)和当年全国生均财政预算内外教育经费支出(注:民办学校的生均成本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共吸纳社会资金至少在356亿元以上[2]。2004年,我国民办教育共提供了1769.36万个学位数(包括幼儿园584.11万,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940.16万,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245.08万,不包括非学历和非正规教育)。

  由于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教育人口,所以民办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规模仍然偏低。2004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共有7.85万所,在校生达1769.36万人:其中民办普通、成人高校228所,在校生139.75万人(含独立学院学生),占普通高等教育的比例为10.47%;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1187所,注册学生105.33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953所,在校生184.73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633所,在校生109.94万人,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在校生占整个普通高中和中职的比例为8.21%。民办普通初中4219所,在校生315.68万人;民办职业初中24所,在校生1.49万人。民办普通小学6047所,在校生328.32万人。民办幼儿园6.22万所,在校生584.11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比例为27.98%。[3](参见附表1)。

  2、发展民办教育推进了教育制度创新,在学校产权、办学体制改革、形成特色学校等方面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民办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学校所有权多元化,引发了不同办学体制之间的竞争,激发了整个教育系统改革和创新的活力。过去由国家垄断的教育,办学体制僵化,办学方式单一,难以满足社会和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民办教育从办学体制改革上扩大了教育选择权,包括举办者办学的选择权和个人就学的选择权。在这一新的体制框架下,学生及其家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自己喜爱的学校,教育选择权通过民办学校得到了部分实现;另一方面,有意向投资办学的各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也可按自身实际,有权选择举办适宜类型的民办学校,并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市场的需要,选择课程、教学方法、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办学有了微观活力的制度基础。

  ───民办教育促进了学校按社会需要办学的新机制的初步形成。在按需办学(无论来自政府政策的要求,还是来自社会需求的压力)的推动下,不少民办学校在加快形成办学特色和提高教育质量上下了很多功夫,部分学校开始探索、并已开发了多种多样的校本课程,成为注重能力培养的课程开发和探究性学习等的实验基地,部分民办高校已形成一些有发展潜力和较高社会声誉的办学特色和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科和专业。

  ───民办教育在增加就业机会、发展教育服务贸易、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促进教育国际交流等方面也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以2004年民办教育提供的1769.36万个学位数和生师比20计算,我国民办教育事业至少提供了大约88.47万个教师工作岗位。民办教育在参与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国际交流方面的作用和前景也已经清晰显现。

  3、民办教育在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深化公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

  ────推进教育公共治理结构的建设与完善。民办教育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迫切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政校关系,改革并完善教育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相应的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机制和运行机制,从法律和体制层面上确立与民办教育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教育中介组织和机构,在这一进程中,加快推进我国教育公共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创新,实现民办教育自身的新一轮发展。

  ───率先全方位进行按需办学体制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教育在办学体制上更具灵活性,传统的管理与控制相对较少。民办学校从其内在需要出发进行探索和实践,应当说是整个教育改革的一个战略性思路,对我国教育的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教育部和各地政府从政策支持和鼓励出发,为民办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各民办学校主动面向社会需求,并根据社会需要调整、设置专业和课程,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在突破传统的学校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在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了多样化的改革探索,需求和效率约束特征明显,相对公办学校更具效率。许多民办学校采用扁平化的管理方式改革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不少民办学校紧密跟踪社会需求,按精简高效原则调整校内机构设置,人浮于事的状况在民办学校中得到了较好的改观。民办学校在校内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方面的经验,不仅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而且其中不少方面已逐步在公办学校推广。

  [1] 据统计,到2003年,我国初中毛入学率为92.7%,尚有近8%的适龄人口没有机会进入初中学习,绝对数超过500万;而初中毕业人口仅占适龄人口的76-77%,说明初中完成率要比毛入学率低13-14个百分点。包含六大类高中在内的高中教育毛入学率仅为43.8%,说明高中教育、特别是其中的普通高中教育仍然是稀缺资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17%,说明我国高等教育更是一种稀缺资源。

我国教育的基本国情是“穷国办大教育”。我国以占世界1.5%的公共教育经费,支撑占世界25%的学历教育人口,这使我国仅仅依靠公共财政或公立教育,就难以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迫切需要,就难以承担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的历史使命,就难以真正落实“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

  [2]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0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快报》和教育部财务司《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快报》:

2002年各级各类学校预算内、外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为:幼儿园1701.83元,小学1154.03元,中学1985.65元,职业中学3280.11元(技工学校4913.15元,中专5394.81元),高等学校13305.13元。

2002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在校生数为:幼儿园400.52万人,小学222.14万人,普通中学305.91万人,中等职业类学校47.05万人,高等学校140.35万人。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的替代性非政府教育经费分别为:幼儿园68.16亿元,小学25.34亿元,普通中学60.74亿元,中等职业教育(以职业学校计算)15.43亿元,高等学校186.74亿元,共计356.41亿元。

  [3] 数据引自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0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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