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09年11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于2010年3月1日施行。条例确定了10类禁止吸烟场所,如医院、学校、博物馆、公交车、地铁、电梯等所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园、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禁止吸烟。违反的市民将受到最高50元的罚款。今后控烟的力度将越来越大。
在人们日益关注健康的今天,“吸烟有害健康”已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球每年约3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中国每天有2000人因吸烟而死亡。全国烟民的数量正以每年2.1%的速度增长。如果按目前的状况持续下去,到2030年中国每年因吸烟而导致死亡的人数将高达200万人!吸烟的危害已经众所周知,近年来控制吸烟、远离烟草已是大势所趋。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正式施行,是一项关注全民身心健康的有益举措,更是一种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积极号召。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殿堂,一个传承文明的摇篮。营造一个无烟的校园环境,不仅有益于我们的身心健康,而且对全民族体质的增强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都具有深远的意义。让我们以行动积极投身到校园禁烟、控烟活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抽游烟。为了健康,让我们“远离烟草,关注健康,珍爱生命”!
宿管中心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