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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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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0-12-07 16:25:49      点击:

 

学院各分院、系、部: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已开始。现对《课程配置教材登记表》的填写和教材的选用做一个必要的说明:


    1、填表及上交请务必使用Excel版的打印稿(《表》已发在校园办公网公告通知栏)。


    2、一张表请填写一个专业,各分院、系部请将所有表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审核。


    3、《表》中的教材信息务必填写详细准确,包括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ISBN书号(教材封底条形码上方的数字,例如:ISBN 7-121-00228-0  )和价格等,避免造成误订。


    4、《表》中请注明选用的教材是否是高职高专或者统编类教材(应尽可能选用高职高专类的优秀获奖教材。按照要求,高职高专教材的使用比例需占全部教材的50%)。


    5、教材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各教研室填写完《表》后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再交分院院长、系(部)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分院、系(部)公章;然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加盖教务处公章。各分院、系(部)将《表》交教务处之前请自行复印留底存档。教务处将最终审核稿委托经营服务部给予订购。


    6、教材在选定后确实需要更换,请务必在上交《表》后一周之内将更换教材的信息交教务处,需填写《教材变更登记表》(填写步骤同第3点),并需说明更换教材的原因。


    7、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订购1套(本)教材,如确实需要2套(本)以上教材的,必须说明原因;由于教材价格普遍过高,请各分院、系(部)在选用时注意教材价格,避免给学生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各分院、系部相关领导在挑选和审核教材的过程中务必对教材质量和价格严格把关。


    8、因分院、各系(部)原因造成教材多订、重订、错订和漏订等情况所引起的损失,在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的前提下由各分院、系(部)负责处理。


    9、各专业的辅导书、练习册及讲义等辅助教材由老师推荐、学生自愿购买,不计入教材征订范围;教务处可委托经营服务部负责联系订购,请各分院、系(部)在选用辅导教材时按要求执行;订购辅导教材需填写《辅导教材订购登记表》,学生凭财务室缴费收据领取辅导教材,否则不予发放;辅导教材不计入课前到书率统计数。


    10、《教材征订表》请于2010年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时间紧迫,请各分院、系部尽早完成教材订购工作,保证下学期开学的课前到书率。
 

(详见学院办公网公告)

 


教 务 处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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