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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对成人学历教育学生高燕、宋炜潮作学籍处理的公示

时间:1970-01-01 来源: 作者: 浏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四条有关条款规定,23级空中乘务管理专业1班学生高燕,学号23201102,23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1班学生宋炜潮,学号23311101,开学三周未报到,也未办理请假、休学、退学等手续,拟予以自动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按照规定予以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公示时间:7日(2023年4月10日-4月17日)
公示方式: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
受理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77188
本公示视为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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