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09 来源: 作者: 浏览:
各部门、处、室:
杭州市从3月1日起,《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杭州市因此成为浙江省首个公共场所实行控烟的地市。从今天开始,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会议室、公交车、出租车等场所都禁止吸烟。在控烟场所,必须到专用的吸烟室吸烟。
为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增强全院师生的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健康、优美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学院决定从即日起在校园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希望各部门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人人知晓“禁烟”规定,人人遵守“禁烟”纪律,相互监督,共同做好禁烟工作,争创清洁、文明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分院
2010年3月3日
附件:《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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