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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早取得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典型经验——“枫桥经验”

时间 : 2021-09-10 08:25:00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期间,枫桥区以“摆事实、讲道理的说理斗争,没有动武捕1个人”的经验得到毛泽东的大加赞赏并亲笔批示:对枫桥的经验“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此后,全国和浙江各地掀起了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
       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全省城乡的深入开展,1963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派出工作队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会同中共诸暨县委在该县枫桥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敌斗争阶段试点,到10月底基本结束。尔后在全省普遍展开。
       运动初期,群众揭发了当地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在国家暂时困难时期进行的破坏活动,一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激于义愤,要求“逮捕一批,武斗一遍”,提出逮捕的有45人。省委工作队引导干部和群众开展“多捕好还是少捕好”、“武斗好还是文斗好”的讨论,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说理斗争,没有动武捕1个人,就把那些认为非捕不可的四类分子制服了,依靠群众就地落实了监督改造。同年11月,公安部领导来浙江视察时,发现了枫桥区没有捕人的经验,就向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对此十分赞赏:“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进行总结。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公安部组织调查组到枫桥进行调查,并帮助中共浙江省委工作队和诸暨县委总结经验。调查核实后,主持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其主要内容是少捕人,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为主要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不久,第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安部根据“枫桥经验”起草了题为《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11月22日,毛泽东亲笔批示:对枫桥的经验“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2月5日,中共浙江省委转发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次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指示,转发了“枫桥经验”并明确指出:“在依靠群众力量制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方面,现在我们有了很成功的经验。’枫桥经验’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此后,全国和浙江各地掀起了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
       “枫桥经验”是枫桥区干部、群众集体智慧的一个创举。其基本精神具有普遍而又深远的意义。一方面,加强了基层人民民主专政,有力地打击了少数敌人的破坏活动,促进了多数四类分子的劳动改造,保证了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另一方面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掀起了办好集体经济、搞好农业生产的新高潮出现了“捕人少、治安好、产量高”的喜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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