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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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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借用学院会议室、报告厅、体育馆或会场设备

办事机构机构名称

院长办公室

办事地点

3807室

办理对象

全院师生

投诉监督

8687710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5:00

办理形式

本人或委托人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登录学院网上办事系统,按提示操作)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至办事地点填写《场地借用单》,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经院长办公室最终审核、批准。
2.委托办理,受委托人必须是在职教职工,程序相同。

办理期限

现场即时办理或网上按提示操作、提交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回复。

办结处理

办理部门送达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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