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年3月27日的晚自习,我们21形象A班在2517教室举行了以法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本次班会由强巧老师主讲,班会的目的是告诉同学们要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法制安全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安全问题与我们的生活、学习、成长息息相关。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是学生自身的重要使命。在大学生的犯罪类型中,盗窃最多,打架斗殴、杀人伤害等各类人身伤害犯罪次之。违法受到治安处罚的也不在少数。究其原因,大多数犯罪与大学生法律意识不强有密切关系。
瞒报疫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瞒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要遵纪守法,预防犯罪。身份在校大学生,我们应当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具体表现在大家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一个不懂法、不知法的大学生,即使掌握再多的科学知识,仍然是危险的。因此,大学生必须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这也是大学生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并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条件。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从生活小事做起,坚决摈弃不良行为。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这也是大学生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并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条件。
这次班会紧扣着提高大学生思想教育的主要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性和感染力,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同学们互相影响,互相支持帮助的良好局面。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不得有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21形象A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