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分院、部,各处、室、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我院院历安排,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3日至5日(周六-周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教学调整
4月5日(周一)的课暂停,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教学内容。
三、注意事项
1.节日期间,请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及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
2.全院师生要强化安全意识,要做好值班工作,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假期校园平安和谐。
院 办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