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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定了!浙江高校从4月26日起至5月10日陆续开学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4-18 07:44:53    浏览次数:

日前,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高校有序开学。省教育厅防控办印发《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通知》具体内容↓↓↓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分期分批有序返校原则,实行错时、错峰、错校开学,确保学生有序、平稳、安全返校。

坚持防疫工作属地管理原则,高校要在属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创造开学条件,经当地防疫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开学。

二、开学时间

经综合研判,全省高校从4月26日起至5月10日陆续开学,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生返校时间。具体开学时间由各高校商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确定,并报经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防疫工作主体责任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防疫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窗口意识”、坚持“窗口标准”,加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和《浙江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要求,在卫健部门选派的驻校助学健康指导员指导下,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做到返校前有准备、返程中有秩序、返校后有机制,确保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安全、平稳、有序,实现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

(二)进一步精准排摸师生员工健康信息

要充分利用“一图一码一指数”等智控手段,全面排摸师生“健康码”申领与健康状况,并据此安排教职员工有序返岗和学生安全返校,“健康码”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条件的师生不得返校。要精准全面地掌握来自原疫情重点地区的师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属地防疫部门按省统一要求做好核酸和血清等检测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三)进一步加强防疫条件保障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确保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所需的应急物资充足、到位。全面做好办公室、教室、实验(实训)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寝室、食堂、校车和其他校内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严格按规定加强饮用水、食堂的卫生管理和餐饮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四)进一步细化学生分期分批开学返校工作方案

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加强与周边高校的协调,研究制订本校错峰开学返校详细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学生返校批次和时间,细化分年级、分学院(系)乃至分班级的具体返校时间段,尽力避免短时间内在同一区域出现人员大规模集聚和交通拥堵。对因各种原因延迟返校的学生,各高校要做好线上教学和帮扶工作,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成人教育学生的复课工作,由各高校参照全日制学生开学工作要求自行研究确定。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对不听劝阻或未经批准自行来校的学生,要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严格学校管控举措

要加强校内各部门协同,组织学生、教务、保卫、后勤、卫生等部门进一步优化防疫工作方案,完善防疫工作流程,强化防疫应急演练。要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学校管理体系,组织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骨干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院系、年级、班级的管理举措。加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要严肃校纪校规,严格学校“大门”“小门”管理,完善校园出入管理和师生请销假制度。师生返校后,应提示学生不离开所在城市、教师不离开浙江省域,学生离开所在城市和教师出省必须向学校请假或报告。加强师生员工卫生习惯的宣传与培训,倡导和培育健康的生活方式、作息方式。

(六)进一步加强学生返校交通组织工作

加强学生返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告知学生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开学返校注意事项,重点做好学生返校途中安全提醒。严格要求每一位学生按校方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准时返校,学校要精准掌握每一位返校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具体时间信息。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安排车辆统一组织接站。

(七)进一步做好开学返校后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各高校要科学设计、认真组织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模式创新。要努力上好“开学第一课”,积极挖掘抗疫斗争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讲好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的抗疫故事,讲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讲好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互帮互助的感人事迹,切实增强学生的“四个自信”。妥善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做好在线教学与正式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各高校要优先创造毕业班学生恢复学习、顺利毕业的条件,在论文撰写、实验安排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毕业生如期完成学业。要加大毕业生就业服务力度,特别要加强家庭困难等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确保高校毕业生平稳就业。

(八)进一步加大防集聚工作力度

要坚持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在确保不影响教学质量的情况下适当减少课堂教学时间。合理安排教学场所和上课时间,努力避免在同一区域同一时段课程安排过于集中、学生过于集聚。适当管控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流量,引导学生保持合理间距,减少密切接触。后勤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倡导学生自带餐具回宿舍用餐,合理增加校园盒饭提供点,并及时清理餐余垃圾,尽可能减少食堂堂食人员数量。

(九)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协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厅防控办《关于印发 <浙江省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 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31 号)要求,主动接受属地(含高校分校区、教学点所在地)政府对高校返校复课准备工作的指导督查和验收,验收通过的可以开学,条件不具备或隐患未解决的不得开学。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卫健、疾控、公安、交通、宣传、网信、经信、大数据等部门联系,统筹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校园周边治安、餐饮门店等的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周边道路交通管控疏导等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开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