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杭州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规定》,学院将对我院外来人员进行2020年暂住人口登记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凡户口不在杭州市,暂住在我院(校内)的外来人员(包括教职工家属),必须办理临时居住登记。
二、办理临时居住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学院需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人员填好《教职工临时居住登记表》(附件),并将登记表的电子表格交由所在部门,所在部门汇总登记表表格并于3月24日(周二)下午16:00前发至邮箱:251477449@qq.com(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同微信:15325888517)
注意事项:本次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辖区是白杨派出所辖区,居住在其他辖区的教职工请到所在辖区派出所自行办理。
附件:《教职工临时居住登记表》
学院保卫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