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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级新生落户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9-09-16 13:36:43 浏览次数:

 

 

 

根椐属地派出所2019年新生落户相关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级新生户口落户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

1.迁移证的字迹要清晰可辨认,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完整:出生地、籍贯为普通省份的要填写到市、县(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嵊县);出生地、籍贯为直辖市的要填写到区(例如:上海市浦东区)。

2.迁移证上的主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可以有涂改痕迹。其他辅项若有错误手工修改后需盖户口专用章。

3.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迁移证开具的时间必须在开学报到日(9月14日)之前,补开的迁移证必须有“补开”的签章。

4.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空白处请用黑色签字笔备注清楚本人和家长2个联系电话(标明号码所有人)个人所在班级

、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数量一张,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附在迁移证后面。若未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请注明(落户后及时办理)。

三、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要求:数量一张,统一复印在A4纸上。入取通知书缺失的,不得入户。

    、请大一班主任仔细填写核对《附件1:2019级新生户口迁移证上交名单》并附上签名 

、不明之处,请联系学院保卫处张老师

意事项

1.请学生按照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的顺序从上到下粘贴在一起。

2.新生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准。学院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请要落户我院集体户的新生,尽快将户口迁移证上交班级。各班班主任于9月23日(周)前将户口落户学院的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2019级新生户口迁移证上交名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给本单位学工秘书,学工秘书收齐后一并交到保卫处(Z104办公室),逾期者,公安分部门将不再审批。

                                             

 

 学院保卫处

                                           2019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