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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9-06-13 14:50:24 浏览次数:

 

2019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毕业生在学生公寓办理退宿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班同学在离校前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好个人财务,在离校前整理好自己的物品并搞好寝室卫生。

2.饮用水桶的押金退还,交押金同学请于离校前拿水桶和证明个人信息的证件到宿管中心办理押金退还。

3.毕业班同学原来违反《学生手册》的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学生寝室禁止使用公寓配备以外的禁用电器被暂收到的,请于离校前凭原收缴通知单和证明个人信息的证件到宿管中心领回,领回的东西严禁在寝室再次使用。

4.毕业典礼结束后,毕业生持“离校通知单”到原所住的公寓楼宿管老师处办理校产清点手续、退交寝室门钥匙,并由宿管老师在离校通知单上签署意见后,到宿管中心办理签章手续。

5.全体毕业生在规定的离校时间内及时办理退宿手续,并带走自己的所有行李物品。如果超过学院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任何手续,也不清理自己物品,所产生的物品失少情况责任自负。请各有关班主任及时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6.毕业生办理退宿后,原则上不能留住学生寝室。如因特殊原因参加英语等级考试需继续留住的,必须由分院书记签署意见,经学生处同意,到保卫处备案后再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床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重新入住寝室同学需缴纳住宿押金100元,同时持宿管中心证明到一卡通办理相关智能卡,离校时搞好寝室卫生,交还寝室钥匙,检查财产无损坏即退还押金并去一卡通办理退卡手续。

宿管中心

2019年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