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
什么是3.15权益日呢?
3.15权益日即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设立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
使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同时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迅速普及。网购所具有的商品价格低、种类全、购物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等优势,使得人们逐渐接受更为便捷、便宜的网上消费模式。从我国网络购物者的年龄来看,18~24岁的购物者占43.6%;从购物者的文化程度分析,大学生又占到总数49.3%。因此,大学生已经成为网上购物人群中的主体,引领社会的消费趋势。然而,由于网络交易在诚信经营、信息保密、售后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网购过程中遭到侵犯。当他们的权益遭到侵犯时,如何采取正当途径进行维权就成为了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在知道如何维权之前,你首先应该知道的是,自己作为消费者时都有哪些权利。我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八项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自身情况,制定了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看看都有哪些?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以进行解决:
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4、根据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5条渠道消费者可以任选,而且这5条渠道应该说都是比较畅通的,现在随着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的不断增强,相关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不断加大,整体的投诉量现在逐步呈一个下降趋势,也是与这5条渠道不断发挥作用有一定的关系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