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03-20 11:08:41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激励广大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优秀大学生,学院特评选2017年度“十佳大学生”。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为2015级、2016级在校学生;
2、学院择优评定10名“十佳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条件,除了符合《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四条的必备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整体素质良好,能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
2、曾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一年来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在科技活动中取得院级以上奖励;
(3)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取得院级以上奖励;
(4)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院级以上奖励;
(5)在学生工作中深得学生的信赖与认可,受到学院嘉奖通报。
三、评选程序
1、推选候选人
“十佳大学生”由各分院及团委向学生处民主推荐候选人各3人,学生本人也可以向其分院自荐;各分院和团委在3月28日16时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学生处。
推荐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1《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审批表》、附件2《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推选情况汇总表》。
推荐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1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辅助材料(主要获奖(荣誉)的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附件2和推荐人事迹材料还需额外上交电子稿。
2、学生投票及学院评审
(1)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十佳大学生”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2)4月中旬,通过海报、网络等宣传阵地,展示候选人事迹,开展现场和网络投票活动,学生处负责组织并审查。
(3)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评审投票情况,最终审定10名“十佳大学生”,并报学院审批,后公示。
3、学院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分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我校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各分院及团委对申报、推荐、推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推选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推选结果要公示,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3.注重宣传报道。本次活动各学院要结合自身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