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报名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7-06-01 14:40:51 浏览次数:
各分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供辅导员开展实践研究与经验交流的平台,构建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和研究型的辅导员队伍,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决定建立开放性“辅导员工作室”。具体通知如下:
实施对象 学院实践秘书、学工秘书,大一、大二、大三全体辅导员
工作室设定
序号 | 工作室名称 | 责任部门 |
1 | 辅导员职业能力工作室 | 学生处 |
2 | 学生素养教育工作室 | 学生处 |
3 |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室 | 学生处 |
4 | 党团与班集体建设工作室 | 学生处 |
5 |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 | 心理辅导中心 |
6 | 职业规划指导与创新创业工作室 | 团 委 |
开展方式 1.日常研讨:以工作室为单位,组织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工作情况交流和问题分析探讨,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题培训:通过走出去的方式,选派成员参加骨干培训班;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校外专家来校交流分享,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调研考察:安排外出考察、学习或调研,积极拓展校际工作交流平台,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
4.科学研究:结合工作室研究方向,依托党建思政专项课题,开展工作研究,把工作经验上升为科研成果,在工作中研究,在研究中改进工作方法。
其他 1.每个工作室由学生处指定一名辅导员作为召集人,各工作室召集人于每学期初制定活动计划,学院拨给一定的经费支持;
2.各工作室做好工作小结和成果收集,于学年结束时集中展示和分享;
3.请各分院于5月24日前统一将《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报名表》纸质稿交学生处朱晓玲,电子稿发内网邮箱,联系电话:内线2699。(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