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玩”字可以了得
—— 一堂观摩教学引发的思考
张中新
听宋连凯主任的一堂《广告营销学基础》观摩课(艺术设计与人文系“课堂教学设计活动”之一),让我深思的是他多次挂在嘴边并将其落实在每一教学环节的“玩”字。
“你喜欢玩吗?如果你喜欢,那你适合做广告”,“说不喜欢玩是在撒谎!”。这是他在课程引入中讲的话。显然,照此逻辑,就没有不适合做“广告”的人了。所以,广告设计专业的学生无疑更是“适合”做广告的人!
“广告‘玩’的是创意,下面我们看广告怎么‘玩’。”这是他在导入精彩的“玩”的广告设计展示前的导语。
在经历了痛快地“玩”之后,他又讲到,广告的实质就是“首先了解人们喜欢‘玩’什么,然后决定如何逗你‘玩’,最后让你心甘情愿地跟我‘玩’”。而“首先”强调的是“市场调研”,“然后”强调的是“广告策略”,“最后”强调的是“广告目的”。又一个“玩”字,将原本冷冰冰、干巴巴的“理论”,交代得轻轻松松、亲亲切切!
当然,下面的讲述还是围绕着“玩”,而学生确也“玩”得痛快:“头脑风暴”让每个学生感受到自由思考并表达的愉快;为“余地主”宾馆(学生写生刚住过的宾馆)做广告策划的“训练”,则使每个学生感受到设计任务是如此熟悉、亲切因而更多一份兴致!
学习如果能够有“玩”的状态并“玩”的乐趣和“玩出”的境界,那真是有效率的学习。因此所精心设计的教学,也一定是成功的教学。应该说,宋主任为引领艺术专业“高职理论课教学如何设计”所做的探讨,是颇有启发的。
我认为,他的课程设计清晰地解释了对于广告设计专业的教学而言“玩是什么”、“凭什么能玩”、“玩能收获”什么的问题。
“玩”是对“创造行为”所处境界的描述,是对何以能“创造”的主体心理状态的说明,是激发人皆有的创造欲望和自信的心理暗示,是为让学生充满自信地走入广告设计、营销殿堂的高明的诱导,是会玩懂道理的玩心身皆投入地玩。
对教师而言,这种玩凭借的是对所玩对象(教学内容、对象)的透彻把握而拥有的驾轻就熟的自由,凭借的是思维、语言、技术的娴熟运用。对学生而言,这种玩凭借的是他们被激发出的“游戏”的天性,是他们对引导他们“玩”的人从感觉到思维的认同。
人在“游戏”的状态下是最聪明的,在深刻认同的状态下是最自觉的。所以,这种“玩”的状态下的收获也必是最大的。
高职的所谓理论课究竟怎么上?高职学生的学习热情如何能够得到真正的激发并由此让教师收获“劳动”的愉快?我想,上述“玩”的“理论”应该是一种有效的启迪吧!